新建网页 2

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师招聘办法(试行)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竞争、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66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协议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原则上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为主,且所学专业与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见附1)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三、招聘的程序

1、宣传动员。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和相关市(州)、各设岗县的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以及各普通高校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目的、意义以及招聘对象、条件和相关优惠政策及保障措施等,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工作。

2、岗位设置。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县教师缺编情况提出“特岗计划”教师需求计划(分中学和小学学科岗位设置数),会商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同意,以县(市)政府名义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汇总。省教育厅根据设岗县教师缺编情况、岗位需求计划和全省“特岗计划”教师岗位总数进行综合平衡,提出各设岗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数(见附2《四川省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计划》),会同省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审定。

3、公布岗位。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设岗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信息(《四川省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4、自愿报名。省内高校应届本、专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现场报名;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66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协议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和省外高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在四川教育网(网址为:http://www.edusc.cn)上报名(在网上据实填报相关报名信息)。

通过现场报名的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其毕业生资格由所在学校认定,并验证身份证原件和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和其它相关资料,同时据实填写《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3)。《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在四川教育网上下载。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考试前两天在所报名的高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领取准考证。

通过四川教育网报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除在网上据实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外,必须在网上确定参加考试的地点,并下载填写《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报名登记表》(未真实填写的,一切后果自负)后,交所在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审查核实,由本人寄往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在领取准考证前两天未收到报名登记表的,其报名资格自动取消)。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考试前两天到所报名参加考试地点的市(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成都考点考生到四川省人事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一楼)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同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用于制作《准考证》,并准备本人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和其它相关资料,待面试时交面试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资格审查。在省内普通高校报名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委托所在高校进行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和省外高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均由毕业学校负责资格初审(面试时由面试人员验证有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对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报名受理单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Excel电子表格内填制《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报名人员汇总表》(见附4),并在报名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省人事厅人事考试测评基地进行汇总。

6、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国家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承担“特岗计划”教师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工作在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的统一组织下,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具体实施。

7、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县各学校类别及学科岗位设置数11.5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数不足相应岗位设置数的1.5倍的,以参加笔试考试人员为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并采用打分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的指导下,由设岗县所在市(州)政府教育等部门共同组织,各设岗县政府教育等部门具体实施,面试地点设在成都市或设岗县所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8、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数(分县、分学校类别、分学科)比例为11(若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设岗数,以面试合格人员作为参加身体检查对象)。身体检查由设岗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医院必须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身体检查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标准执行。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确定招聘人选。体检结束后,设岗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根据省下达的“特岗计划”岗位设置数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初步提出本县拟聘人员建议名单,在Excel内填制《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拟聘人员汇总表》(见附5),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审定各设岗县拟聘人员名单。

10、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和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以及设岗县经济、文化、教育等县情。培训按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由设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培训方式可设若干专题讲座,培训时间由设岗县教育局根据当地教师岗前培训的规定和要求确定。

11、教师资格认定。拟聘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暂不符合颁发教师资格条件者,在服务期的第一年内须补学相关知识,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2、签订合同。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被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与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合同(聘用合同样式见附6),并由县级政府人事部门鉴证。

13、派遣上岗。“特岗计划”教师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学工作。

1、《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四川省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3、《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报名登记表》;

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报名人员汇总表》;

5、《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拟聘人员汇总表》;

6、《四川省志愿申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