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名考生集体作弊,背后谁在操纵?嘉兴秀洲: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对郑某等8人提起公诉

 

2018年下半年,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浙江、天津两地40多名考生作弊案引起轩然大波。近日,随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对郑益明等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这起跨省组织考试作弊案的幕后“黑手”终于现身。

20181028日上午,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考场,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正在有序进行。

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含金量颇高,考试难度不小。和所有憧憬能通过考试的考生一样,小康、小蒋等30余名考生也在“认真”地答题。但不一样的是,小康等人的神情有些紧张和慌乱,能顺利平稳度过这难熬的几小时,成了他们最迫切的愿望。但事与愿违,就在他们紧张答题期间,一群身着便衣的警察悄然来到考场。之后,小康、小蒋等30多名考生被警察陆续带离考场,提前结束了这场考试。而在天津某考场,10余名考生也被警察带走。

“这个‘橡皮擦’上有显示屏,我们的耳朵里都塞着黄豆大小的微型耳机,这些都是我们考试作弊用的信号接收器,有人在考场外将答案发送到这些电子设备上,帮助我们完成考试。”面对警察的讯问,多名考生交代,这是一场有组织的集体考试作弊。

很快,警察通过线索锁定了在考试现场“服务”考生的组织者郑益明、王玺璘等人,并将他们抓获归案。

经审查发现,郑益明和薛云原本同在杭州一家公司工作,几年前选择离开单位创业。事发前,有着研究生学历的郑益明在杭州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生活、工作都顺风顺水。

而薛云为了提升自己,曾参加过国家一级造价师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他耳闻有人通过无线电作弊通过考试,“有心”的他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认为自己虽然没通过考试,但可以从中获利。去年10月,薛云想方设法要到了自称能够提供2018年下半年的一级造价师考试试卷答案的卖家电话。之后,薛云将自己的“赚钱”想法告诉了郑益明,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共同发财。

不久,郑益明、薛云共同花3万元向上家(在逃)购买了考试的答案,又花3万余元购买了5个信号发射器、100个信号接收器微型耳机,并招揽了王玺璘、汤艳、肖叶红、吕宝月、管广权、曾武作为帮手,负责“报考挂靠”“业务推销”“考场把风”等“业务”。

 经过踩点、考察,郑益明等人最终决定在嘉兴和天津两地组织考试作弊,并通过介绍接到了40多名考生的“生意”,约定每名考生的服务费用为4.5万元。

面对如此高昂的服务费,有些考生却步了,也有的担心答案有假。此时,薛云表示考试前只预收每位考生1万元,考试通过后再付余款;若考生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郑益明等人提出,在考试通过后可以将资格证书拿出来,免费让他们挂靠到其他单位两年,而这两年的挂靠费他们就可以赚10万元左右。面对如此优惠条件,一些考生抱着侥幸心理大胆一试。

经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审查,认为郑益明、薛云在法律规定的同一场国家考试中,组织多人使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弊,属情节严重;王玺璘等6人明知他人组织考试作弊,仍提供帮助,均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郑益明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二、被告人薛云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三、被告人王玺璘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四、被告人汤艳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五、被告人肖叶红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六、被告人吕宝月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七、被告人管广权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八、被告人曾武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九、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发射器、微型耳机、监听模块、钮扣电池、充电器、手机等作案工具,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点评:考试尤其是国家级考试,是人们获得高等教育机会、职业准入资格、工作岗位的重要方式。考试作弊严重损害了其他考生切身利益,危害社会公平正义。当不端者通过作弊获得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准入资格,后果不堪设想。近年来,考试作弊高发、多发,特别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的有组织的考试作弊活动持续蔓延,危害日益严重,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养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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