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四川省卫生、中医药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21〕4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同意,决定自2021年起,对卫生、中医药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专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基层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的合格标准均为58分(各专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三州”(凉山、甘孜、阿坝州及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双定向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的使用标准可按照不低于基层合格标准执行。
四、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17日